榕城区,1991年12月成立,是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东和潮州市潮安区接壤,西与揭东区、普宁市相连,南邻普宁市、汕头市潮阳区,北临榕江,和揭东区隔江相望。榕城区是广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辟建于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尔后一直为揭阳县治驻地。榕城地处粤东潮汕平原中部,榕江流域中段,榕江南北二河由城区至双溪嘴汇流后,经妈屿流入南海。城区自西向东延伸,接壤渔湖塘埔、京岗等村界,自黄岐山顶向南俯视,城区被南北两河勾勒成葫芦状,江河如葫芦之系缥带,素有“浮水葫芦”“水上莲花”之称。 [1] 2013年榕城区户籍人口94万人。2013年,榕城区下辖10个街道(新兴街道、榕华街道、中山街道、西马街道、东兴街道、榕东街道、仙桥街道、梅云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4个镇(渔湖镇、炮台镇、地都镇、登岗镇)。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榕城区总人口633570人,其中(5个街道、4个镇):新兴街道50545人、榕华街道54654人、中山街道23086人、西马街道39375人、榕东街道33304人、仙桥镇103543人、梅云镇59440人、渔湖镇29884人、磐东镇65806人、溪南虚拟街道24275人、凤美虚拟街道22172人、京岗虚拟街道25779人、东兴虚拟街道44505人、东升虚拟街道32017人、东阳虚拟街道25185人。
榕城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